关于公布2020年12月扬州市广陵区教育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暨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2-31
根据《2020年12月扬州市广陵区教育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简章》要求,对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格复审要求
(一)提供材料内容。
1、所有考生提供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相一致的1寸彩照2张。
2、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3、在职人员特别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2020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前应征得定向单位、委培单位同意,外省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报名前应征得毕业学校同意,前述同意报考的材料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供。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符合“已聘用在江苏省内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的考生,须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单位缴纳社保记录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6、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区人社、教体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2份。
(二)凡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对象时,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含同分并列者)。
(三)考生逾期不参加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1月6日 (星期三)9:30~11:30
三、资格复审地址
扬州市广陵区行政服务中心211室(扬州市文昌东路12号12栋)
四、疫情防控要求
资格复审过程中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认真落实防疫要求。资格复审当天“健康码”(见附件二)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允许参加审查。其中,近 14 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来扬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近 7 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特别提醒:【1】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提供本人及受托人当天“健康码”绿码图片、亲笔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后果的,责任自负;【3】2021年1月6日11:30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4】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
附件一:《2020年12月扬州市广陵区教育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二:资格复审疫情防控要求
附件三:《个人委托书(格式)》
咨询电话:广陵区教育体育局:0514—87365503
广陵区人社局:0514—87340553
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广陵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一:2020年12月扬州市广陵区教育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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