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03
根据《邳州市面向2022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求,现将考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档
所有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在领取《调档函》后,须于8月15日前将个人档案转至邳州市教育局人事科(地址:邳州市建设南路8号,邮编:221300)。
考生档案在邳州市人力资源办公室的,由工作人员统一调档。
考生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未按要求及时提供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注意事项
1.考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须于8月8日17时前交到报考学校,由学校负责审核。
提供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的考生,须1年试用期内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中职专业课考生须聘用后两年内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2.教师招聘相关后续工作除在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http://www.pz.gov.cn/zt/006018/subPagerszl.html)、邳州教育微信公众号(pzjiaoyubao)公布外,有关通知也将在招聘工作专用钉钉群(群号44834857)发布,请考生及时加群,并请将昵称改为“报考学校+姓名”形式。
公告来源
http://www.pz.gov.cn/zt/006018/006018002/20220803/4e2c74c9-941d-486f-a6e7-cdea54cd9c6b.html
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邳州市教育局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