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成绩公布
2022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和备案制教师笔试环节已经结束,现将笔试成绩公布,请考生进入查分系统(https://bm.wjjyxxw.com/wjjszp/bscjcx32052022081284/index.php)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结果,进入面试的考生还须在面试前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8月15日上午9:00-12:00;资格复审地点:江苏省吴江中等专业学校(松陵镇松陵大道1200号)行政楼一楼阅览室。
未按时接受资格复审者视同放弃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者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具体报到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试讲时间为8分钟),其中体育面试须增考专业技能测试,其面试成绩包括试讲与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各占面试总分的50%。
三、审核流程
1.防疫检查。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到达资格复审地点,接受健康码、行程码、体温检测低于37.3度且无干咳可疑症状等查验,出示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提交《2022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暨考生承诺书》(见附件)后,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2.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下列证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全部需要翻译成中文版本,上交的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
(1)2022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含备案制教师)报名信息签字确认表(报名系统打印)。
(2)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
(3)研究生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者提供)。
(4)本科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有考生提供)。
(5)2022年毕业生须出具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和研究生阶段成绩单;
(6) 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
格证明》,或受疫情影响的考试成绩单。
(7)应届本科生报考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还需提供优秀本科生证明,往届本科生报考备案制教师岗位还需提供本人户口本原件。
(8)留学回国人员另须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资格复审时考生提供的原件如与报名系统上传的电子材料不一致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3.签领面试准考证。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现场签领面试准考证。
请各位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外,进出资格复审(考)点、考场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四、防疫要求
为确保面试工作有序进行,考生须本人到考点参加现场审核。
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务必认真阅读并上交《2022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暨考生承诺书》(详见附件),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
2022年8月13日
附件:
2022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暨考生承诺书
一、根据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在进入考点(资格复审点)参加考试(资格复审)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资格复审点)参加考试(资格复审)。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二、因患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有发烧(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考生,考试当天如症状未消失,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无异常,并能提供本人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和排除流行病史外,还须服从安排在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三、面试前7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或存在社会面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在考点入口主动报告,并提供本人面试(资格复审)前72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2次核酸检测时间须间隔24小时),经现场防疫人员评估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资格复审)。
四、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进入考点(资格复审点):
1.不能现场出示本人当日“苏康码”绿码或考试开考前(或资格复审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的;
2.仍在隔离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未完全按苏州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抵达后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的外来考生,以及其他因疫情相关原因被旅居地、面试地点所在地管控不能到场的;
3.近期有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存在社会面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或存在社会面本土疫情地区之日起算未满规定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的;或虽已满规定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但不能全部提供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中和期满日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4.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措施要求,自来(返)苏之日起算,仍在执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或虽已满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但不能全部提供来(返)苏后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1、2、3、7天4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的。
5.因患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有发烧(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考生,考试当天如症状未消失,且有流行病史外。
五、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区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指令)及时调整。
七、考生应认真阅读本文件,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已认真阅读《2022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暨考生承诺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本人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保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本承诺书正反双面打印)
承诺人(签名):
承诺人公民身份号码:
年 月 日
公告来源
http://www.wujiang.gov.cn/zgwj/gwy/202208/3738fb61b23049d9a9c24dfa3a32b1c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