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江苏省东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发布以来,广受社会关注,来电咨询络绎不绝,为做好本次校园招聘社会服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1、本次校园招聘是否接受除南京师范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师范大学三所设招聘点高校以外的高校毕业生报名?
答:本次校园招聘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公告》所设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2、南京师范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师范大学三场招聘该如何选择参加?
答:本次校园招聘所设三场招聘存在时间上的先后顺序,《公告》要求“前一场次已招聘满的岗位不再进行招聘”,首场南京师范大学举行的招聘会岗位数量最为充足。每一场次面试结束当天将在东台人民政府网站以及“东台教育”“东台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剩余岗位,敬请关注。
考虑到本次校园招聘咨询人数较多,为更好的服务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首场南京师范大学招聘会在原定报名地点不变的基础上,增设南师大仙林宾馆报名点,具体地点如下:南师大仙林宾馆第三会议室(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师大仙林校区四号门进内),报名时间不变。非南师大校内人员可选择仙林宾馆报名点报名。
3、本次校园招聘提出“师范类”的招聘要求,该如何提交材料以证明“师范类”身份?
答:参考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关于“师范类”认定的相关要求,考生报名提供相关材料时,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的,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档案部门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办或档案部门公章)。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推荐表》上注明为师范类毕业生(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高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原件)。
公告来源
https://www.dongtai.gov.cn/art/2023/3/21/art_7278_39779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