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时间
1.2025年5月14日上午8:30至11:00
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物理、初中政治、初中历史、初中地理、中职艺术设计、中职智能环保
2.2025年5月14日下午13:30至16:00
高中语文、中职语文、高中数学、高中英语、高中物理、高中化学、高中政治、中职政治、高中历史、高中地理、高中体育、中职体育、初中体育、初中音乐、高中美术、初中美术、初中信息技术、初中心理
二、资格复审地点
宜兴电大成教处报告厅(宜兴市宜城街道教育西路29号)。
三、资格复审对象
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见附件1
四、资格复审材料要求
考生提供资格复审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第二阶段考试(试讲)资格。
考生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及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交资格审核工作人员审核:
(一)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二)学历证明材料
1.国内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5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2025届)
2.国(境)外留学毕业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三)教师资格证书
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请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2.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仍在申请认定阶段的考生,请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须按报考岗位要求勾选承诺书第4条或第5条内容。
(四)其他证明材料
1.如是报考A类岗位的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满足“①获得校级三等奖学金及以上;②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③获得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条件之一的考生,须提供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若证书尚未发放或已遗失,须提供相关公示文件和加盖校级公章的学校证明。
2.如是报考A类岗位的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满足“①获得国家奖学金;②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两次及以上;③高中阶段获得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复赛)三等奖及以上。”条件之一的考生,须提供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若证书尚未发放或已遗失,须提供相关公示文件和加盖校级公章的学校证明。
3.如是2024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须勾选承诺书第6条内容并现场查询是否有社保缴费记录。
4.如是报考C类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和退出现役证书。
5.2025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五)承诺书
见附件2,必须由本人亲笔签名。
五、其他事项
1.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将取消参加第二阶段考试(试讲)资格。因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造成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第一阶段考试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名末位者同分跟进),对该岗位空额数递补。递补不再发布公告,由考试组织方直接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关注自己的成绩,保持电话畅通。递补对象须于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若递补者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原则上考生本人到场(不接受邮寄材料等方式),并携带本人网上报名时所有报考材料的原件(校验)与复印件(留存)。因特殊情况本人确实难以参加的,可委托家长代为复审;但须提供书面委托书(手写稿原件)、委托人(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家长)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咨询电话:(0510)87973957。
附件:附件1:2025年宜兴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进入资格复审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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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来源
https://www.yxjyy.net/index.php?r=portal/content/view&sid=320282&id=88801&lid=&contentid=&tp=
宜兴市教育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