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城乡教师合理、有序流动,推动宿城幼教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乡村学校在编幼儿教师公开选聘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选聘的岗位、计划选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详见《2025年宿城区城区部分公办幼儿园区内公开选聘教师岗位简介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选聘对象
宿城区在编乡村幼儿教师(自收自支身份),满五年服务期限。
三、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心,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身心健康。
(二)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等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近三年来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四、选聘程序及办法
选聘工作由宿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信息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qsc.gov.cn/)公布选聘相关信息。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报名时间:8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逾期不得补报)。报名地点:宿城区教育局402房间。
报名须携带材料:①报名表;②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③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④学历证书;⑤教师资格证(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其中③—⑤项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
报考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进行缴费,面试费为100元/人。完成缴费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报名。
各岗位面试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选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缴费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为:8月28日上午9:00-12:00,地点为:宿城区教育局402房间。
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8月28日下午2:30-5:00。
(三)面试
1.面试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总分为100分,形式为演课,时间为15分钟,参加面试的人员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采用百分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考生成绩将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测试内容见《岗位简介表》,测试时间、地点见《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低于专业技能测试总分60%的为合格,否则直接淘汰。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确定,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qsc.gov.cn/)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根据考察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考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考察对象个人信用、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
(七)公示和聘用备案
1.名单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手续办理。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且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由区教育局报区人社局备案,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对公示期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提供材料不全或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办理手续,取消聘用资格。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考生总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组织实施和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527-82960305(区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监督举报电话:0527-82960226(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六、本公告由宿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2025年宿城区城区部分公办幼儿园区内公开选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公告来源
http://www.sqsc.gov.cn/scq/gggs/202508/a2920d6b95ca445fbf9d347a2609e2d5.shtml
宿迁市宿城区教育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