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实践基地是重点面向初中辍学生或不良行为学生开展“体验式”集中教育的场所,依托滨海中等专业学校资源办学。为进一步强化实践基地工作,落实义务教育办学要求,现决定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调部分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选调计划12名,其中副校长2名,专任教师10名(具体见附件1)。报名人数少于选调计划的,核减相应岗位选调计划,按实际报名合格人数重新确定选调计划。
二、选调范围对象
副校长人选在全县初中副校级干部中遴选;专任教师在全县中小学在编教师中遴选。
三、选调资格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2022年12月底以前在我县中小学入编;乡村定向教师须于2020年12月底以前在我县中小学入编。
3.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且学科对应(副校长岗位不受教师资格学科限制)。
5.受党政纪处分影响期已满,2022年至2024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2022年入职的新教师当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视同合格)。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报考岗位教育教学工作。
四、选调程序
1.报名
所有报名选调教师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表(见附件2)和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证明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
报名时间:8月29日(上午9:00-11:30);
报名地点:县教育局大楼1407室;
联系电话:0515-84222407、84232069。
2.资格审查
滨海县教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
(1)考试内容:采取面试方式。副校长人选面试采取答辩形式;专任教师的面试形式是按照指定内容上一节微型课。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教育管理水平、教学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2)考试时间:8月30日上午。
(3)考试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4)考试分值: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4.公布结果
根据选调计划在各岗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办法确定选调人选。
各学校报考同一岗位的,同一所学校每学科选调人数不超过1名,各镇(区、街道)二、三中心小学统一纳入中心小学参与选调;县第二中学、县第三中学统一纳入县第一初级中学参与选调;五汛中学、獐沟中学高中和初中,淤尖实验学校、滨淮农场学校初中和小学不分开选调。
对考试入围但放弃选调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遇考分相同的抽签确定。
考试成绩查询及结果在滨海县教师发展中心网站(www.bhjsfz.cn)公布。
5.考察
组织对选调入围人选进行考察,由县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教育教学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缺额在参加选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递补。
6.聘用
选调教师名单报县有关部门审定后,办理调动到滨海中等专业学校的相关手续,办理调动手续后,职称和岗位聘用管理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参加选调的各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若选调成功,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五、其它
1.报名参加选调人员,办理人事调动手续后,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学年。对不能适应选调岗位教育教学的,由县教育局退回原学校工作。
2.报名所需各类证书取得时间截止报名之日。
3.滨海县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组负责对本次选调工作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5~80866001。
4.本次选调工作相关政策由滨海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5年滨海县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实践基地公开选调教师计划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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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25年滨海县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实践基地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doc
公告来源
http://www.binhai.gov.cn/art/2025/8/26/art_11038_4361191.html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海县教育局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