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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公办学校(幼儿园)面向2026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5-10-28 浏览次数:123

   为进一步选优配强师资队伍,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金华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2026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2,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详见《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2026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附件1),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二)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并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具体程序为:

(一)发布公告

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kfq.jinhua.gov.cn、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其中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为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地点设置三处,分别为华东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报考人员可任选一处参与报名。

1.华东师范大学

报名时间:202511316:00-18:0011410:00-12:00

具体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闵二教406113),闵四教H201114日)。

2.杭州师范大学

报名时间:20251151169:00-12:0013:00-17:00

具体地点: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恕园1号楼一楼大厅

3.浙江师范大学

报名时间:20251131189:00-12:0013:00-17:00

具体地点:浙江师范大学行政中心二楼南北楼西边连廊招聘洽谈室(其中118日上午9:00-12:00地点为浙江师范大学东体育场)

报名时需提供具体材料详见《报名材料清单》(附件2)。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招聘岗位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到3倍及以上的,进入笔试环节,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报考人员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或缺考的不进入面试环节。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招聘计划数在3人以下(含3人)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确定面试人员,其余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3确定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形式为模拟上(无学生状态下授课),其中中小学体育、中小学美术、学前教育岗位面试形式为模拟上+专业技能测试(学前教育岗位专业技能测试考察“弹唱、跳、画”),模拟上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模拟上课占面试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60%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或缺考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择岗、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面试成绩再相等的,另行开展专业能力测试)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进行阳光择岗,签订就业协议,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择岗结束后一律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2.考察工作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体检或考察放弃、不合格或接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

2.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

3.在校期间受过处分至2026731日前未撤销的;

4.2026731日前未取得与招聘岗位学科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的;

5.20267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五)报考人员需密切关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七)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6年。

(八)本公告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9-89155087;监督电话:0579-82372600

附件:

附件1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2026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docx

附件2报名材料清单.docx

附件3报名表.docx

公告来源


http://rsj.jinhua.gov.cn/art/2025/10/27/art_1229708695_4306548.html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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