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6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其中曾获得浙江省范围内地市级学科带头人及以上荣誉或直接辅导的学生获得过数学、物理、化学全国联赛获赛区一等奖及以上成绩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或浙江省特级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内(197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3.所学专业符合招聘专业要求;
4.户籍不限。
(二)招聘范围
1.专业对口的2025、2026届全国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专业;
②本科毕业于“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者“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一流学科”专业;
③在浙江参加高考且高考分数不低于当年度浙江省普通高考特殊控制线(2021年之前为普通类一段线)。
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时间应为2024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且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专业对口的2026届全国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或者“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一流学科”专业的毕业生,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的师范类毕业生;
②在浙江参加高考且高考分数不低于当年度浙江省普通高考特殊控制线(2021年之前为普通类一段线);
③大学期间学年度获得校级1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2次三等奖学金的师范类毕业生,每学年限计1次。
3.2026届国家公费师范生;浙江省高层次复硕培养试点2026届毕业生;“国优计划”2026届毕业生。
(三)说明
1.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教师资格证不作要求(但须在2027年12月31日前取得,否则届时将解除聘用合同);
2.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报考岗位应与专业要求相一致,艺术教育可以按照侧重方向报考。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初审
1.网上预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8日12:00前(考生也可直接现场报名)。
▲请扫描二维码网上预报名
报名链接:
https://v0yg9ba3yi0gzo8r86sxuoz25.external.h3yun.cn/su/re/pF57g
2.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与地点
2025年11月7日(周五)13:30—16:00;
浙江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2)报名时间与地点
2025年11月8日(周六)9:30—12:00;
浙江师范大学东体育场(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3)报名时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①报名表1份,见附件;
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
③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是否师范类的证明;
④研究生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⑤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⑥各类获奖证书;
⑦符合“招聘范围”第1③、2②条的考生,须提供高考分数证明;符合“补充说明”第3条的考生,须提供综合成绩排名证明;
⑧其他根据职位要求需要提供的材料。
材料②—⑧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网上预报名人员也须凭上述材料到浙江师范大学现场报名,进行考试确认。
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现场领取“考试须知”。
报考人员在报考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考试考核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时间:2025年11月8日(周六)14﹕30。
地点:浙江师范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内容: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
要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5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分数低于总分的40%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时间:2025年11月9日(周日)7:30。
地点:浙江师范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方式:主要通过指定内容备课和上课来进行。各岗位在相应学段教材中选取。
要求:备课在1小时之内完成,上微型课10分钟,主要采用考生向评委上课的形式进行。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所有岗位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综合成绩。如出现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面试成绩再相等,再组织第二轮面试考核,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考试结束后,初中招聘岗位涉及2所及以上学校的,根据综合成绩自高到低由考生自主选择具体学校。选择确定签字后,因有人放弃,不再重新组织选择,后续递补人员直接补缺。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
2.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3.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不聘用的,可以依次递补,录用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考察合格后,按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一年的试聘期,试聘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可解除聘用合同。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在海盐县教育系统的服务期须不少于五年,享受人才招引政策的按相关文件执行(最高可给予35万元购房补助和每年1.8万租房补助)。
六、其他说明
1.海盐县教育系统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2026年教师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在2025年10月启动,第二批在2026年4月启动。第一批推出的岗位中未满额的招聘计划将并入第二批。
2.招聘场次、时间、地点等可能有所调整,所有招聘场次将分别发布公告,招聘的时间地点、岗位计划、资格条件、考试形式等以具体公告为准,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海盐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海盐县人民政府网站、海盐人事人才网。
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县人力社保局按有关规定研究执行。
咨询电话:
万老师:13615837315
李老师:13575312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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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来源
https://career.zjnu.edu.cn/news/view/aid/429175/tag/jsz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