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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新区面向2026年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的公告

2025-12-04 浏览次数:127

    为加快推进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和教育品质,推进高新教育较快发展,经研究,宁波高新区决定面向2026年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高新区教育简介

宁波高新区成立于1999年,紧邻市政府,是宁波城市东部板块的重要组成部分。2007年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寄语宁波高新区“鲲鹏展翅搏长天”。2018年,国务院批复同意宁波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23年,市委市政府成立甬江科创区管委会,与高新区管委会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2024年在国家高新区综合评价中位列第10名。高新区教育文体局下属公办中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小学3所、社区学院1所。现有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约600人,其中高级教师130余人,各类名特优教师80余人。近年来,高新区教育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全力推进共同富裕教育均衡,全力推进教师队伍卓越培育,全区教育事业得到了较好发展。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和指标

初中教师10名(具体招聘学科、岗位等内容详见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内2026年(含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国(境)外高校2023年9月30日至2026年12月31日毕业且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毕业生。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等毕业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和敬业精神,服从组织分配;有志于从事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责任心、专业技能水平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2月8日9:00—12月22日11:00。

报考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高新区面向2026年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网上报名”,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期间,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12月22日12:00—12月23日16:00

在此期间,将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招聘岗位指标为单个的,报考同一岗位的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同一招聘岗位指标为多个的,报考同一岗位的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2:1。通过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未达到比例的,视情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指标。

3.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5年12月25日9:00—12月27日9:30

通过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查询初审结果。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初定于2025年12月27日在浙江宁波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笔试科目一门,内容主要为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教材教法及相关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基础理论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为100分。各岗位笔试合格成绩划定办法:笔试成绩以60分为基准线,平均分在基准线以上的,以基准线为笔试合格成绩;平均分在基准线以下的,以平均分为笔试合格成绩,但不低于基准线的85%。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左右在宁波高新区网站(http://www.nbhtz.gov.cn/)公布。

2.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入围人员须按照资格复审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按附件3清单顺序装订成册)。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考试资格,空缺名额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形式。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考生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三)签约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之和。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为签约对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门科目,加试成绩高者为签约对象。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签约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天内在宁波高新区网站予以公布。签约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随带就业协议书参加签约(如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网签的 ,须先与高新区教育文体局签订相关协议,待高校下发就业协议书后,到宁波高新区教育文体局补签)。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高新区教育文体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察工作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若有放弃的,须向高新区教育文体局提交书面申请。在查阅人事档案时,若发现人事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高新区教育文体局报经高新区组织部核准后,在宁波高新区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招聘录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招聘录用的,按期取得学历学位后按规定办理招聘录用手续。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拟招聘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招聘录用资格。经公示的拟招聘录用人员无故放弃或逾期不报到被取消招聘录用资格的,将录入宁波市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实行服务期制度,聘用人员在宁波高新区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户籍以2025年12月4日(含)前户口所在地为准。

4.除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外,其余报考人员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相应岗位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聘用起1年内取得相应岗位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5.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3年9月30日及以后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含)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考时可凭国(境)外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6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

6.本次招聘岗位中所涉及的专业,均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全国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国(境)外高校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报考人员须根据学历学位证书上的所学专业准确填报专业名称,所学专业应符合填报岗位专业要求。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由毕业院校出具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有效书面证明。

7.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报考人员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

8.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或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前须征得现单位同意,在参加资格复审前由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有效书面证明。

9.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10.本次招聘不安排也不委托、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安排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考生不要轻信。

11.考生请查看电脑版,手机等版本可能会出现格式错误或重要信息遗漏。考生务必请对照资格条件进行报名。

12.未尽事宜,由宁波高新区教育文体局研究决定。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9288845(工作时间开放: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监督电话:0574-89288844(工作时间开放,同上)。

本次招聘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宁波高新区管委会官网: http://www.nbhtz.gov.cn/


附件:1.宁波高新区教育系统面向2025年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file/upload/202512/04/182520441.xls

           2.宁波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file/upload/202512/04/182537561.doc

           3.资格复审材料清单.doc

                   /file/upload/202512/04/182550251.doc

           4.相关高校名单索引.doc

               /file/upload/202512/04/182600181.doc

公告来源

http://www.nbhtz.gov.cn/col/col1229021956/art/2025/art_98f7606156f64bed86b4162a381f34dd.html


宁波高新区教育文体局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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