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2026年高层次优秀毕业生24名(公办学校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2026年高层次优秀毕业生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suzhou.gov.cn)、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uzhou.gov.cn)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报考人员须为2026年研究生毕业,非博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本硕阶段获得过国家奖学金;②本科阶段获得过相应师范生基本功大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③本硕阶段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等称号,或本硕阶段获得过2次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等称号;④本硕阶段获得过2次校级一等奖学金;⑤高中阶段获得过相应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3.本次招聘户籍不限。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2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12月12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要求具备的相关材料(如奖学金证书、获奖证明等),须在2025年12月12日前取得。
5.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简称“国优计划”)研究生,可提供所修教育类专业证明(加盖就读高校相关部门或机构公章)佐证具体学科方向。
6.资格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为2026年毕业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应聘人员须以其最高学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等资格条件报考。
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7.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须承诺自试用期起1年内取得。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其中,2026年毕业生在报名时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明,录取报到时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者,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jyj.szrc.cn。2025年12月12日9:00-12月21日10:00,通过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网上报名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地点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2.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时间:2025年12月20日、12月21日(上午)。
(2)地点:
12月20日9:00-16:00,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大厦(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一层多功能厅;
12月21日9:00-12:00,北邮科技大厦(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四层第五会议室。
(3)网上报名人员资格审核时须提交的材料: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与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材料主要包括:①本人身份证;②国内高校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同期毕业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和2026年毕业相关证明材料;③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④学生证、学信网中查验的各学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⑤本科及以上各学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⑥本科及以上各学段在校期间获得的奖学金证书、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如有请提供);⑧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现场报名人员资格审核时须提交的材料:提交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和《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2026年高层次优秀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2)。
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材料主要包括:①本人身份证;②国内高校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同期毕业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和2026年毕业相关证明材料;③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④学生证、学信网中查验的各学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⑤本科及以上各学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⑥本科及以上各学段在校期间获得的奖学金证书、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如有请提供);⑧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现场资格审核后,所有证件(书)原件返还。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专业考核
1.考核安排
时间:初定在2025年12月下旬;
地点:北京(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方式:另行通知。
2.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相同的,另行安排加试。
3.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考核结束后当天在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取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纳入苏州市教育系统优秀年轻干部库跟踪培养管理。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15646。
八、本公告由苏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教育局:0512-65224079;
报名系统技术保障:0512-65114307;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附件1:附件1: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2026年应届高层次优秀毕业生岗位简介表
/file/upload/202512/10/170009291.xlsx
附件2:附件2: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2026年高层次优秀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file/upload/202512/10/170020761.docx
公告来源
http://jyj.suzhou.gov.cn/szjyj/gsgg/202512/c6671f3ffd924d3a9417709af72901b3.shtml
苏州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