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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教育系统(高中)2026年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6-01-21 浏览次数:44

   为满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教师2名。具体的招聘学校、岗位及专业要求、人数详见《临海市教育系统2026年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遵纪守法。

2.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取得相应学位;

3.国(境)外高校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留学人员,但本科须为国内普通高校毕业且录取时高考分数须达到当年特殊控制线[无特殊控制线的省份或年份应达到第一批(段)分数线],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须相同或相近,且取得相应的硕士及以上学位。

4.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的应聘人员和2026年毕业的留学人员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参加应聘,但须在2027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逾期未提供的,予以解聘;其他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相应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

5.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5年1月2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20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6.专业对口。

7.户籍不限,身心健康。

(二)资格条件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生;

2.硕士研究生毕业生,且本科录取时高考分数须达到特殊控制线[无特殊控制线的省份或年份应达到第一批(段)分数线]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3.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4.教育部直属高校本科毕业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应“一流学科”本科毕业生;

5.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实验班本科毕业生;

6.获省级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

7.本科毕业生,高考分数须达到特殊控制线[无特殊控制线的省份或年份应达到第一批(段)分数线],且获过2次校级学年专业奖学金(其中1次二等及以上校级学年专业奖学金)或获过4次校级学期专业奖学金(其中2次二等及以上校级学期专业奖学金)

8.高中阶段曾获相应学科(相应学科仅指数学、化学学科)奥林匹克全国联赛三等奖或省赛复赛二等奖及以上;

9.获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或省政府奖学金。

(三)其他

1.上述校级专业奖学金是指大学期间校级及以上专业奖学金,不设专业奖学金的学校取该校校级奖学金中最高级别的奖学金视作专业奖学金。同一学年(学期)奖学金按就高原则取一次。

2.国(境)外高校留学人员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临海市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职工;

(2)临海市教育系统面向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已签约人员;

(3)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毕业的人员不得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6年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

应聘人员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28日16:00前,将相应报名材料(报名材料要求见“资格审核”第2点)按顺序整理成一个清晰的pdf扫描件与《临海市教育系统(高中)2026年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稿(excel)一起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jyjrskzp@126.com,邮件主题和pdf件名称统一为:姓名+报考岗位(例如张三+高中数学)。市教育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资格审核当天到指定地点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若不满足招聘条件,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因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而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导致该岗位无法开考的报名人员,可于现场资格审核当天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已达到开考条件的不允许改报其他岗位。

(二)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6年1月29日上午9:00--11:00。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请关注临海门户网站-临海教育网(https://www.linhai.gov.cn/col/col1229870724/index.html)。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市教育局四楼421人事档案室(临海市古城街道高埠路2号)

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办理的除了带上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外,还需带上委托人亲笔签名并加按指印的委托书(附件3)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现场资格审核携带材料要求(原件与复印件)。

(1)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的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4,须贴一寸免冠近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读证明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门制发的《就业协议书》(因网签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报名条件所需的获奖证书(或证明)、本科录取时高考分数证明等。研究生毕业的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留学人员:报名表(附件4,须贴一寸免冠近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国内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内普通高校本科录取时高考分数证明等。已毕业的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留学人员还须提供高校相关证明。非2026年毕业的留学人员还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相应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

(3)其他人员:报名表(附件4,须贴一寸免冠近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相应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报名条件所需的获奖证书(或证明)、本科录取时高考分数证明等。研究生毕业的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所有的报名人员都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或确认不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

领取时间:2026年1月29日下午15:00-17:00。

领取地点:市教育局四楼421人事档案室(临海市古城街道高埠路2号)。

领取准考证时,请考生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除了带上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外,还需带上委托人亲笔签名并加按指印的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6年1月31日上午9:00-11:00,具体详见准考证。如有调整,另行通知,请关注临海教育网相关信息。

3.笔试地点:临海市教师进修学校。

4.请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考试用品(2B铅笔、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橡皮等),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笔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未达合格分的,不列入面试对象。

(四)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各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列入面试。若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和确认不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若入围面试对象放弃面试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按笔试成绩(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列入面试)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对象如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入围面试对象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后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2.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模拟上课方式,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未达合格分者,不予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4.面试时间暂定2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

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

(六)体检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在合格分数线60分(按百分制计算)及以上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临海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自理,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在体检工作实施前,若国家有关部门对体检标准或程序出台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放弃体检,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出现入围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位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如放弃递补的,不再递补。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放弃应聘的,不再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临海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以及国家和省市如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予聘用。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考察为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考察前要求相关应聘人员于2026年7月31日前将人事档案转到临海市教育局人事档案室或临海市人才交流中心,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的应聘人员如尚未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在考察环节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

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临海教育网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环节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临海市教育局将可聘用对象报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环节及之后产生的空缺岗位均不再递补。

四、其它事宜

(一)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的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名条件所需的获奖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6年7月31日;留学人员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6年7月31日,其中非2026年毕业的留学人员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相应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6年1月19日;其他应聘人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相应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报名条件所需的获奖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6年1月19日。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的应聘人员和2026年毕业的留学人员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相应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可参加应聘,但须在2027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逾期未提供的,予以解聘。

(二)招聘要求所列的专业指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应聘人员以学信网认证的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留学人员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招聘要求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和解释,并进行资格审核。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对于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的专业,若和所报考岗位专业要求明显相符的,由应聘人员提供主干课程等相应材料后,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研究决定是否符合招考岗位专业要求。

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应聘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用于报名的学历证书须取得学历认证,招聘要求所列的专业指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应聘人员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与学历认证结果不一致,以学历认证为准。国内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为依据,境外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依据。应聘人员用于报考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相对应。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均相对应。

以省级优秀毕业生、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奖学金资格条件报考的,该资格条件所对应的学历、专业应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相对应。

(三)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报名。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等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四)应聘人员在各环节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应聘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及其他任何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名的情形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情形,查实后取消其应聘资格、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应聘人员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不良记录。

(六)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已满5年最低服务期的,报考时须经工作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

(七)新聘(录)用教师试用期为1年。新聘(录)用教师试用期满,由临海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着重考核教师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教育教学能力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实绩。经考核合格的,给予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的,由学校报临海市教育局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解聘,并报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八)为确保我市教师队伍的稳定,有利于促进新教师的专业成长,新聘(录)用教师在临海市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周年。

(九)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时间、地点等)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招聘过程中如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未尽事宜,由临海市教育局会同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酌情研究处理。本公告由临海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考公告。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临海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0576—85311961、85311981、85311925、85311727,13606651307(报名系统);

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6—85308193。

监督电话:临海市纪委市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0576-85118161。

附件1:临海市教育系统2026年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xls

附件2:临海市教育系统(高中)2026年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3:委托书.doc

附件4:报名表.docx

公告来源

https://career.zjnu.edu.cn/news/view/aid/430086/tag/jsz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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