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优秀毕业生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报考招聘单位为江苏省苏州第十中学校(岗位代码A01~A11)的人员,2026年6月16日8:30—11:30;报考招聘单位为苏州市田家炳实验高级中学(岗位代码A12~A18)的人员,2026年6月16日13:00—16:30。
资格复审地点:苏州市教师发展学院(苏州市姑苏区学士街389号)综合楼一楼报告厅。
请考生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专业考核资格。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
1.2026年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信网中查验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可提供复印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签约的提供本人留存联)、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各学段在校期间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符合学历放宽条件的获奖证书(证明)、相应教师资格证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如有请提供)、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并按序排列。
2.2024年、2025年毕业生报考“2026年毕业生”岗位的:
①毕业至报名时一直无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信网中查验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各学段在校期间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符合学历放宽条件的获奖证书(证明)、相应教师资格证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如有请提供)、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并按序排列。
②毕业后曾有工作经历、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或离职证明、社保缴费清单等相关材料,并按序排列。
3.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2026年毕业生,可先提供学校证明信或入学通知书的原件和中文翻译件、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中文翻译件)、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原件和中文翻译件)、符合学历放宽条件的获奖证书(证明)、相应教师资格证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如有请提供)、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并按序排列。
(四)复审程序:考生携带有关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表由招聘单位统一打印带至资格复审现场。
经资格复审,考生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专业考核资格。
二、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告。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为准。
咨询电话:
江苏省苏州第十中学校:0512-65227315;
苏州市田家炳实验高级中学:0512-87162204;
苏州市教育局:0512-65224079;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公告来源 http://jyj.suzhou.gov.cn/szjyj/gsgg/202606/f12cd789bec34011b89bd28c10973299.shtml
苏州市教育局
2026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