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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复审公告
2021-05-19 13:08  点击:567

镇江新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复审公告

   日期:2021-05-18  

 


根据《镇江新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镇新事招公告﹝2021﹞2号)规定,现将镇江新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复审安排通知如下。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5月29日(周六)9:30-16:00。

资格复审地点:镇江心湖高级中学(镇江新区大港周章路168号)行政楼六楼会议室。

资格复审现场提供的材料:笔试入围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各类证书或证明等材料(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的入围者,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见附件)。

注意事项:1.考生在资格复审当天进入学校应主动佩戴口罩,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

2.考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现场缴纳100元面试费并领取通过资格复审通知单。

3.资格复审本人无法前往的,可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被委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入围者签字确认的委托书、入围者参加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委托办理资格复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资料遗失、资料不全未能通过等后果,由入围者本人承担。请谨慎选择。

 

附件:承诺书.docx

 

 

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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