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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0学年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面试相关事项公告(第一批)
2019-11-13 17:13  点击:622

 

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0学年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面试相关事项公告(第一批)

2019-11-11 17:04:01

根据《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0学年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公告(第一批)》规定,现将面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19年11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30报到(点名),15:45抽签,16:00开始准备,16:40开始面试。

二、报到地点

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楼候考室。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900号。

三、面试形式

面试形式为试讲。面试主要考察面试对象的课堂教学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教育教学基本知识等综合技能。面试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准备时间40分钟,面试时间10分钟。

四、面试须知

1.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进入候考室,关闭所有通讯工具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否则视同作弊。

2.考生须按时进入候考室,15:30以后不得进入候考室,迟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考生中途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上厕所须有管理人员陪同。 

3.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计算器等进入面试准备室。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签字笔、铅笔和橡皮、绘图仪器。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所写教案及草稿纸交给面试室工作人员。

4.考生按抽签号顺序进入相应准备室进行准备,准备时间40分钟;准备结束后,进入相应面试室进行面试,面试时间10分钟。

5.在面试时,考生不得向评委作自我介绍,不得向评委透露或暗示个人身份,否则视为作弊。

6.面试时间为10分钟,到时终止;不足8分钟酌情扣分。英语学科须用英语试讲。

7.面试结束后,考生必须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不得再次进入候考室,不得跟未面试人员接触,否则视为作弊。

8.违反上述相关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9.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人力社保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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