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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浙江省温岭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5-10-29 浏览次数:26

     浙江省温岭中学是浙江省一级重点中学、浙江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浙江省首批现代化普通高中。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层次结构,提高师资队伍整体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温岭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6年浙江省温岭中学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5人,分别为高中语文教师2人、高中物理教师1人、高中数学竞赛教师1人、高中化学竞赛教师1人。各职位招聘资格条件等详见《2026年浙江省温岭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附件1),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s://www.wl.gov.cn/col/col1551604/)

2.温岭市教育局网

(https://www.wl.gov.cn/col/col1402173/index.html)

其中,温岭市教育局网为后续发布其他信息的指定网站。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要求本科为国内部属高校、省属重点建设高校全日制毕业。〔本科专业须与报名职位专业要求对口(浙江省复合型硕士研究生培养试点人员除外)或具有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2.部属高校2026年本科毕业生,且前6个学期综合评价(成绩)居所在高校本专业前80%(含)。

3.省属重点建设高校2026年本科毕业生,且前6个学期综合评价(成绩)居所在高校本专业前40%(含)。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为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与招聘职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报考人员与职位之间不存在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情形。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温岭市教育系统在编教师不得报考,温岭市中小学定向培养师范生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报名程序

1.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1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资料:

①2026年浙江省温岭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

③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证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人员可提供在读证明或学籍证明;

④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高中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证书)〕;

⑤报名所需荣誉证书(或有关证明);

⑥2026年本科毕业生提供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3)。

(1)网络报名:报考人员须将相关报名资料整理成pdf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tz0576@126.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招聘职位”。

(2)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现场提供报名资料相应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报名时间内每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至浙江省温岭中学求是楼12楼办公室(温岭市太平街道万泉东路1号)报名。

3.招聘学校负责资格初审,市教育局负责资格初审的指导和监督。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请报考人员务必慎重对待,如实填报,尽量提前报名。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3倍(招聘序号A3、A4职位不设应聘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人数。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温岭市教育局网上公布。

四、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内容:学科专业知识。招聘序号A1、A2职位试题测试内容对标相应学科高考水平,招聘序号A3、A4职位试题测试内容对标相应学科高考水平及竞赛相关知识。

2.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50分为不合格,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列入下一环节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进入面试对象末位分数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二)资格复审

1.面试前,笔试通过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要进行资格复审。招聘学校负责资格复审,市教育局负责资格复审的指导和监督。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2.办法

所有报考人员需现场提供报名资料相应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资格复审结束前,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在该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三)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1.形式:采取“模拟上课+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备课60分钟,模拟上课12分钟,结构化面试8分钟。模拟上课内容为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科知识。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85分为不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列入下一环节对象。

(四)其他事项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在笔试次日,地点和笔试相同。

2.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计算时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占60%(计算时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面试成绩亦相同,以抽签方式确定排位)。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检、考察对象与浙江省温岭中学签订就业协议,签订时间为面试当天或面试次日,如考生放弃签订,签订当日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此之后,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一律不予递补。除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外,如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就业协议则自动解除。

六、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温岭市教育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有关证明等统一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个别职位特别说明的除外)。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第二代身份证为准。

2.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核、体检等环节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3.报考人员同一本毕业证书载明的学历和专业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且学位与所要求的学历相对应的可以报考,否则不能报考。

4.报考人员以第二专业或加括号中的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或加括号中的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信网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学历认证,未取得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

市教育局及招聘学校根据职位需要提出的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等进行设定,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所列专业范围内,但所学方向相同或相近的,应在报名时向招聘学校提出申请,在申请书中附上大学所学主要课程,由市教育局及招聘学校研究决定是否符合招聘职位专业要求。

5.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7.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学校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8.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能在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2025年9月至2026年8月毕业的留学人员不能在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录人员须取得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高中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证书)〕,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须取得,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在2028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九、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在温岭中学服务年限不得少于6年。

2.请各位报考人员关注温岭市教育局网上的通知,并务必保持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若不能正常联系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省温岭中学负责解释。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肖老师0576-86026001,13600588110。

监督电话:0576-86121631



附件:1.2026年浙江省温岭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docx

           2.2026年浙江省温岭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3.应届毕业生证明(样本).docx

公告来源

https://www.wl.gov.cn/art/2025/10/29/art_1402282_59126543.html



温岭市教育局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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