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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浙江省温岭市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5-10-29 浏览次数:55

     为满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和《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温市委办发〔2021〕18号)等有关规定,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岭市教育局将组织实施2026年温岭市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6年温岭市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6名。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和资格要求等详见《2026年浙江省温岭市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附件1),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s://www.wl.gov.cn/col/col1551604/index.html)

2.温岭市教育局网

(https://www.wl.gov.cn/col/col1402173/index.html)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招聘范围和对象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含2026年毕业生,非2026年毕业的须同时具备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高校2026年本科毕业生:

(1)教育部直属高校毕业生;

(2)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或省优秀毕业生荣誉;

(3)获全国或省级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荣誉;

(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的第一批和第二批省重点建设高校(不含独立学院、教学点)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且前6个学期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本专业前70%(含70%);

(5)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且前6个学期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本专业前20%(含20%)。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为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毕业生可报考本科专业符合的职位。

报考人员与职位之间不存在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情形。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温岭市教育系统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温岭市中小学定向培养师范生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报考程序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一)注册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5日9:00—11月8日11:30。

2.网址:https://www.zouwl.cn/recruitment

3.报名流程:

(1)登录温岭市教师招聘系统(以下简称“本报名系统”)主页面,点击“登录报名”,提交注册信息。

(2)按职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点击“照片上传”(上传本人近期的彩色证件照片,文件大小控制在1M内,不符合要求的照片,资格审核时不予受理),选择报考职位。仅注册不报职位,视作报名无效。一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要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3)点击“生成报名表”,打印《2026年浙江省温岭市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二)现场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不接受网上未报名人员。仅网上报名不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报考。

1.时间:2025年11月8日8:30—11月8日12:00。

2.地点:浙江师范大学东体育场温岭教育局展位。

3.办法:

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资料:

①2026年浙江省温岭市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报名系统直接打印);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人员提供应届毕业生证明(样本见附件2)或学籍证明;

④相应职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证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人员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

⑤前6个学期综合考评(成绩)本专业排名等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不能再更改报考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更改报考职位。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职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人数。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温岭市教育局网上公布。

因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已通过现场资格审核人员,请于2025年11月8日12:00-12:30到现场进行改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笔试

1.时间:2025年11月8日 下午2:30—4:30。

2.地点:浙江师范大学,详见招聘群(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扫码入群)发布的通知。

3.内容:学科专业知识等。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50分为不合格,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列入下一环节对象。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的一定比例(招聘计划数超过5人的职位按1:1.5,其他职位按1:3,若计算面试人数的小数部分非“0”则进1)确定面试对象。如进入面试对象末位分数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1.形式:采取模拟上课的形式,先备课60分钟,再模拟上课12分钟,内容为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科知识。

2.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2025年11月21日下午14:00—17:00,温岭市教育局人事科办公室(太平街道万昌西路8号)。

面试时间地点:2025年11月22日,温岭市内(具体详见面试通知书)。

2025年11月20日下午17:00前,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在该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列入下一环节对象。

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计算时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占60%(计算时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面试成绩亦相同,以抽签方式确定排位)。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对象按各招聘职位考试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择岗,并在面试结束后2周内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否则取消拟聘资格。如考生放弃签订就业协议,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递补5个名次)。在此之后,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一律不予递补,不再调整择岗结果。除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外,如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就业协议则自动解除。

七、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八、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温岭市教育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有关证明等统一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8日(个别职位特别说明的除外)。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第二代身份证为准。

2.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核、体检等环节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3.报考人员同一本毕业证书载明的学历和专业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且学位与所要求的学历相对应的可以报考,否则不能报考。

4.报考人员以第二专业或加括号中的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或加括号中的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信网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学历认证,未取得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

市教育局及各招聘单位根据职位需要提出的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等进行设定,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报考人员认为自己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应在2025年11月7日前在报名系统中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并提供所学课程等证明材料,最后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教育局共同审核结果为准。

5.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7.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学校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8.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能在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以及相应的普通话证书)、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2025年9月至2026年8月毕业的留学人员不能在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其他事项

聘用人员在温岭市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6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岭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576-86575677、86010977

监督电话:0576-86121631、86151699


附件:1.2026年浙江省温岭市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pdf

           2.应届毕业生证明(样本).docx

公告来源

https://www.wl.gov.cn/art/2025/10/29/art_1402282_59126538.html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岭市教育局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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