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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教师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5-12-29 浏览次数:47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学前教育管理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的幼儿教师中心工作人员共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教师中心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s://rsj.nantong.gov.cn)、南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http://www.netda.gov.cn)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ntkfqjy.com/)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品行。

3.1987年1月4日至2008年1月8日期间出生;应聘岗位1的可放宽至1982年1月4日以后出生。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和相应的专业技能。报考岗位2的,如报名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2026年博士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尚在服务期内的,取得相关证书(证明)时间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2)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学历学位应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按本科学历报名应聘相应岗位。

(4)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6年1月8日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存在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记录的人。

(3)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

(5)2026年7月8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南通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ntkfqjy.com/)。

1.报名、照片上传:2026年1月4日09:00~1月8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2026年1月4日09:00~2026年1月9日16:00。

3.陈述申辩: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10日期间0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6年1月4日09:00~2026年1月10日17:30。

5.缴费确认:2026年1月4日09:00~2026年1月11日09:00。

(二)网上确认

1.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3596082。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3.通过初审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诚信报考。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通开发区教育网公告。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学历认证书)上的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招聘办法

考试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考试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和心理学基本原理、学前教育理论、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等。考试不指定大纲、教材和辅导用书,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2026年1月1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2026年1月15日9:00起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3-83596082。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开发区教育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

1.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资格复审需提供与报名时填写信息一致的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复印件)。请事先按顺序整理,并将复印件装订后,提供现场复审。

(1)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截至资格复审尚未取得证书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2的须提供本科或大专阶段为师范类毕业的证书)。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的,须提供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承诺于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通过认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2024年、2025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2026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6)以2026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人员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岗位1的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7)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证书。

(8)园长或副园长的任职经历证明材料。

(9)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资格复审材料外,还须携带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签字授权的资格复审委托书(附件3),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陈述申辩。

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南通开发区教育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开发区教育网公布。应聘人员需随身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形式、内容。面试由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组成,按答辩成绩占80%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20%计算面试成绩。答辩部分:岗位1,阐述办园理念和管理思路等;岗位2,阐述教学活动设计。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面试的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以答辩成绩高者为先。若答辩成绩成绩仍相同,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开发区教育网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会同幼儿教师中心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三)公示

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南通开发区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报南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解决。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以答辩成绩高者为先。若答辩成绩成绩仍相同,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3596082(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监督电话:0513-85982552(南通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综合监督一组)。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

附件1: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教师中心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file/upload/202512/29/181738911.xlsx

附件2: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file/upload/202512/29/181746961.doc

附件3:资格复审委托书.docx

 /file/upload/202512/29/181755551.docx

公告来源

http://www.netda.gov.cn/ntjjkfqrmzf/tzgg/content/8236e85a-9720-46b9-874e-5735f2520317.html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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